事业单位工人编制是指 事业单位中从事工勤岗位工作的人员所拥有的编制类型。这些人员通常使用事业编制,与干部身份的人员一样,享受相关的工资待遇和社会福利。
具体来说,事业单位的工人编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这类编制的单位完全依靠财政拨款,如公立学校等。全额编制的人员工资和福利由财政全额承担。
这类编制的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与单位的经营状况挂钩,如公立医院等。差额编制的人员工资部分由财政承担,部分由单位自行承担。
这类编制的单位实际上与企业相似,待遇和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政府招待所等。自筹自支编制的人员工资和福利完全由单位自行承担。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编制类型是 备案制。备案制人员虽然与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编制并不具体到个人,而是隶属于单位。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与原事业编人员相同,但岗位是编制岗位,人员没有编制。这种制度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有些事业单位可能具备一定的编制,而有些单位可能没有编制。此外,即使是同一单位,其编制类型也可能因岗位性质和经费来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人编制主要是指使用事业编制从事工勤岗位工作的人员,其待遇和福利根据单位性质和经费来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编制类型包括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和备案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