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激励政策是各地为了吸引、留住和激发人才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人才激励政策:
对全职新引进的人才发放三年生活津贴,金额根据人才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一类人才可获得72万元生活津贴及其他经费补助。
提供购房补贴,全职新引进人才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金额也根据人才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全职引进且未在上饶购房的人才,三年内可通过优先配租原则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鼓励通过盘活存量房屋、社会资本建设、商品住宅配建等模式建设人才住房,人才可以优惠价格购买。
企业引进或培育的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给予企业20万元引才育才奖励。
入选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等市级认定的人才计划,给予10万元引才育才奖励。
对新引进和培育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万元、2万元引才育才奖励。
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另配套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
深圳市对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具有深圳户籍的新引进人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A类人才,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
吉林省长春市发布“人才新政3.0版”,包含提供专班化服务、支持市场化配才、加强大国工匠等高技能人才激励、加强人才子女教育和医疗、住房保障等政策。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包括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
这些政策涵盖了生活补贴、购房优惠、资金奖励、住房保障、职称评聘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多种措施激励人才,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且政策内容可能会随着时间和需求的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