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班干部条件如下:
班长
副班长
团支书
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
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社团干部,需证明所担任的社团为学院开设并且是高层干部,如社长、副社长等
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干部的任职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且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等组织负责人。此外,对于“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条件可放宽到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
建议:
报考者应仔细查阅所在省份或学校的选调简章,以确认具体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
如果报考者的学生干部经历不在上述列举的范围内,建议咨询招考单位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