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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资格证过渡期?

婉清

2025-02-01 01:15:01 阅读:896次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过渡期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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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时间

过渡期从 2014年起至2016年年底

补考安排

2014年及以前参加过江苏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只有一门成绩合格证仍在有效期(指2013年及以后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可以再参加一次江苏省于2015年3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免考政策

过渡期内,教师资格申请人为江苏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免考对象,以及已取得江苏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双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起,江苏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只有一门合格证在有效期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建议:

对于在过渡期内的考生,应充分利用补考机会,争取在有效期内取得双科合格证书。

对于2016年及以后的考生,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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