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后,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等必要材料。
双方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提交申请后,夫妻双方需要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按时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成功领取离婚证后,离婚手续即告完成,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务必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