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岗教师再次报考特岗教师的问题,有以下几点说明: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尚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是不允许再次报考特岗教师岗位的。
如果设岗县(市)教育局已解除与特岗教师的劳动协议,并在特岗教师管理系统内将其设置为离岗状态,则该特岗教师可以再次报考特岗教师岗位。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可以自由选择报考地方教师编制、公务员考试或是事业单位的考试。此时,特岗教师不再是以特岗的身份,但可以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身份报考相关考试。
未满服务期辞职的特岗教师需要交违约金,并且在服务期间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时需要原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能报考。违约行为会计入诚信档案。
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若希望继续报考定向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在35岁之前进行报考。
综上所述,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是不允许再次报考特岗教师岗位的,但若服务期满且已解除劳动协议并设置为离岗状态,则有可能再次报考。此外,服务期满后的特岗教师可以选择多种职业发展道路,但需要注意相关的违约金和诚信记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