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8 9 7 4 1 5 9
首页 公务员考试教师招考

教师法教师待遇规定?

婉清

2025-02-01 01:21:53 阅读:960次

新教师法对教师待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gdata[title]}

工资待遇保障提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

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应当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的标准,依法保障所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晋级增薪制度

各地应当落实教师正常的晋级增薪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给教师发工资,不能少发或者拖欠。

津贴和补贴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医疗保障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退休待遇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其他待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教师的待遇,保障教师的经济权益,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并提升教育质量。

温馨提示:
本文【教师法教师待遇规定?】由作者婉清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创新思维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友情链接: 特产网美好祝福文案泰国大学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创新思维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滇ICP备2024032887号-1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