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岗教师的退休条件如下: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年满55周岁。
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且达到相关年限要求:
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累计满9年。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累计满8年。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累计满10年。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建议:
特岗教师在准备退休时,应仔细核对自己的年龄、工作年限、特殊工种年限、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证明以及缴费年限等条件,确保符合所有退休要求。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山东省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便及时了解并调整自己的退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