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视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岗位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视力要求:
通常要求两眼裸眼视力之和不低于5.0(小数视力0.6)。
如果裸眼视力低于4.8(小数视力0.6),则需使用矫正镜片进行视力检查,矫正后视力之和仍需不低于5.0。
需要能够正常辨认颜色。
某些情况下,如小学全科老师,矫正视力需达到4.8。
视力差异不应超过0.2(包括两只眼睛)。
双眼眼轴长度相差不超过0.5毫米。
双眼散瞳验光结果范围在±3.0度之内。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和学校对于教师视力体检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以当地相关部门或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