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教师和特岗教师都是为了补充农村教师师资力量短缺而设立的制度,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共同点和区别:
新机制教师:指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特岗教师: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简称“特岗计划”。
新机制教师:目的是补充农村教师师资力量短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特岗教师:目的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新机制教师: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经费省级负担。
特岗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聘和管理,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而异。
新机制教师:实行年薪制,年薪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一般有三年服务期限。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
特岗教师:薪资待遇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新机制教师:属于省人事编制(临时性的),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留任、异地流转或重新择业。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可以选择留任、异地流转或到城镇中小学应聘,也可自由择业(包括自主创业、求职、考研、考公考编)。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后,若考核合格,可以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
建议
新机制教师和 特岗教师都是补充农村教师的重要途径,选择哪种教师岗位取决于个人的职业规划、服务意愿以及对工作地点和待遇的考量。
对于希望在农村长期任教并享受稳定待遇的人来说,特岗教师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为他们在服务期满后可以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享受更完善的保障和待遇。
对于追求稳定编制和较高年薪的人来说,新机制教师可能更适合,尤其是那些希望在城市学校任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