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副教授是一种 副高级职称。在中国的高校职称体系中,教师职称一般分为四个等级:教授(正高级职称)、副教授(副高级职称)、讲师(中级职称)和助教(初级职称)。副教授是仅次于教授的职称,属于副高级,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根据各校规定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关于副教授的行政级别,存在一些不同的观点:
1. 副教授相当于副处级行政级别,因为副教授是高等教育教师中的一种职称,属于副高级职称,与处级干部相当。
2. 副教授没有行政级别,尽管有些情况下,如果副教授担任学校的行政职务,其行政级别可能会相应提高,但这并不是副教授职称本身的级别。
因此,副教授主要是一种学术和职业级别的职称,与具体的行政级别并不直接对应。在高校中,副教授通常负责教学和研究工作,并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