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来实施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如果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并且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过认定后,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对于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的公民,如果想要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此外,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职业学校任教。
综上所述,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教育质量,并通过法律形式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