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包括以下六大类评估方法:
直接比较法:利用市场上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通过因素差异调整得到修正后的资产评估价值。
相似比较法:在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之间进行多方面的差异调整,包括功能、时间、交易情况等。
价值比率法:通过比较评估对象与参照物的成本、市场价值或收益等比率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
基本公式: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折现成现值来确定其价值。
净收益不变--永续年金:适用于预期收益无限期的情形。
有限期和无限期的评估方法:根据预期收益期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等额收益评估方法和 非等额收益评估方法:根据预期收益额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基本公式:计算重新购置或建造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全部成本,并扣除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计算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所需的成本。
实体性贬值:评估资产由于使用或自然磨损而导致的价值减少。
功能性贬值:评估资产由于技术过时或效率低下而导致的价值减少。
经济性贬值:评估资产由于外部因素(如市场条件、政策变化)而导致的价值减少。
将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有所损耗的长期资产。
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适用于企业停止经营或破产后的资产评估。
这些方法各有其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评估对象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或综合使用多种方法进行更为准确和全面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