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江阴市的落户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投靠配偶的;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另一方的;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投靠军人成年子女的;
设区是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市有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宅,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
全面取消购房面积达60平方以上准予落户的政策,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不论住宅面积大小均可落户。
取消原购房落户的房屋面积限制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相关年限要求。
申请人在无锡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为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建议: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投靠亲属等方式申请落户。
对于租赁住宅落户的人员,需要确保租赁住宅已经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申领《江苏省居住证》满5年。
对于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