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务员考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行测):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应对压力等能力。
申论: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
专业科目(部分省份或特殊职位):涉及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如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群众工作能力等。
所有考生均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
部分职位可能要求通过体能测试,如摸高、4x10米折返跑、长跑等。
根据总成绩和职位类别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通常按照警察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阶段,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具体的考试科目和权重可能因省份和职位类别而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地发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