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参公改革的具体方向和措施如下:
保留或合并执法类参公单位:部分参公单位可能会被保留或合并,继续承担执法职能。
少数参公单位并入机关:部分参公单位可能会并入行政机关,人员身份和待遇会有所调整。
大部分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单位:大部分参公单位可能会被撤销或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取消参公管理,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新聘职称。
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执法: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执法单位才能申请参公管理。
必须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再允许申请参公管理。
在编参公人员身份性质不变:目前在编的参公人员身份性质不会发生改变,但未来新补入的人员将只能是事业编制。
退休或调出后不再设参公编制岗位:单位在参公人员退休或调出后,不再设立参公编制岗位,新补入的人员只能是事业编制。
改革后身份转变:部分参公人员可能会通过机构改革划转、公务员考试、商调等方式转变为公务员编制。
执法权收回机关:执法类参公单位的执法权可能会被收回,原有参公人员实行分流安置,部分人员可能会随职能划转转为公务员。
取消参公管理: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参公单位,将取消参公管理,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新聘职称,未晋职称年限可视同聘任。
群团参公单位:群团参公单位的人员可以直接通过调动进入行政机关,适用于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建议
了解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了解改革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规划职业发展:根据自身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改革路径,如参加公务员考试、等待机构改革划转等。
提升自身能力:无论何种改革路径,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新的岗位需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改革措施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