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只有通过面试和体检的考生才能进入录取程序。
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高学历优先:
学历越高越优先录取,研究生硕士学历以上的人员可能会免笔试或面试直接录用。
免试条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进行安排。
专业志愿:在录取时,会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
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必须取得该证书。
专业匹配: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必须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岗位定向:“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主要安排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
服务期限:特岗教师的聘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若报考人员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所缺岗位将根据递补原则顺延递补。
这些原则确保了特岗教师招聘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旨在选拔出最合适的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以提升当地教育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资格,以增加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