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计划(即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分配原则如下:
三支一扶人员一般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社区民生的岗位一般分配在各个社区,扶贫和支农的岗位会分在镇政府或镇政府的下属单位,但不会再分到乡下,支教则分配在镇上的各个学校,支医会分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所或镇上的医院。
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人员不会直接分配工作,但原服务单位在职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这部分毕业生。此外,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位空缺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时,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可以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会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综上所述,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并不会直接分配工作,而是享有一定的就业优惠政策和自主择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