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属于国家公务员。具体来说,警察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警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然属于公务员行列。
警察可以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取的警察公务员,如中央机关的警察(如国家司法警察、国家纪律检查警察、公安部的警察、民航航空警察等),属于国家公务员。而地方公务员则是通过省考录取的警察。
此外,警察中还包括协警和辅警等临时人员,他们不属于公务员编制,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综上所述,警察总体上属于国家公务员,但具体分类(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和编制(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