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岗教师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
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中职学校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这些条件可能会根据每年的具体招聘公告有所调整,因此建议报考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最新的招聘公告,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