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榜样,遵纪守法,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需要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
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以及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制、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并组织和带领学生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
教师应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教师有责任制止任何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并批评和抵制一切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教师应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教师能够履行其教育职责,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