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以本地生源为主,具体生源要求由各县(市、区)自定。
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喜欢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中所规定的一些责任和义务,可以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这是作为老师所必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特岗教师具备必要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良好的身心素质,以胜任农村基层教育工作。建议有意报考特岗教师的人员仔细对照这些条件,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