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教师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依法执教意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老师。
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坚定的从教意志、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观。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师德修养和教学育人态度,尊重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工作细心耐心,关爱学生、宽严相济,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理论知识,能够传授知识与技能,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反思和创新能力。
熟悉学科课程标准,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需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能够传授知识与技能,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反思和创新能力。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教师必须持有由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笔试和面试获得。
需要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其中语文教师通常需要达到二级甲等。
具有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务(职称),或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教师不仅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