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我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部管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地震、洪水、台风、干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 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矿山事故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3.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4.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恐怖袭击、暴力犯罪、等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5. 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应急部管辖的具体条件如下:
1. 自然灾害:当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急部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
2. 事故灾难:当事故灾难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急部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
3. 公共卫生事件:当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急部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
4. 社会安全事件:当社会安全事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急部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
5. 安全生产:当安全生产领域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急部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
应急部在管辖过程中具有以下特点:
1. 跨部门协作:应急部在管辖过程中,需要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水利等多个部门进行协作,共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快速响应:应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 科学决策:应急部在管辖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救援方案,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4. 信息公开:应急部在管辖过程中,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应急部作为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机构,其管辖范围广泛,条件严格,特点鲜明。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应急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