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虚词“以”的用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译为“用”、“拿”、“凭”、“依据”、“按照”、“用(凭)……身份”等。例如:“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寡人之于国也》)。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罚所及,则无以怒而滥刑”(《谏太宗十思疏》)。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以是、 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这些用法在初中阶段的学习中非常重要,掌握这些用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文言文中的句子结构。建议通过多做练习题和阅读文言文来巩固这些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