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的思想品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责任与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能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一般应无行政处分记录和犯罪记录。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申请者具备必要的思想品德素质,能够胜任教师工作,并在教育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建议申请者在准备教师资格证考试时,详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思想品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