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教师与编制教师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编制性质、稳定性、待遇、福利以及聘用方式等方面。
编制教师:属于事业编制,即在编老师,是国家事业单位职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待遇由财政提供,因此也被称为“铁饭碗”。
聘用教师:又称为“代课老师”、“校聘教师”或“临聘教师”,没有编制,一般是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需要聘请的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
编制教师:工作稳定性较高,一般情况下不会因犯大错误被开除,除非单位变动或退休,享有较高的职业保障。
聘用教师:分为长期和短期,合同期满后可能需要重新签订或终止合同,存在失业风险,职业稳定性相对较低。
编制教师: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
聘用教师:待遇一般由单位发放,通常比正式编制要低,且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
编制教师:享有更多的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奖金补贴、职业年金、带薪假期等。
聘用教师:福利待遇相对较少,具体待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可能包括部分五险一金和有限的奖金补贴。
编制教师:通过公开招聘,经过严格审核和考核后签订入职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合同一般规定最低服务期限。
聘用教师: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或5年,合同期满后可能需要续签或解聘。
建议
对于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来说,编制教师通常是更稳定和理想的选择,因为它们享有更高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然而,聘用教师岗位也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适合那些愿意接受较低待遇和较高流动性的人。在选择职业道路时,建议综合考虑个人的职业目标、生活需求以及对稳定性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