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特岗教师的学费代偿政策如下:
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到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特岗教师:必须是教体局统一招收,并且服务期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在上学期间办理有国家贷款助学业务。
服务期限: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
贷款条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其他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且每个高校毕业生的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毕业后自付利息:不再代偿。
提交申请:服务期满后,向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出贷款代偿申请。
审核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政府代为偿还或一次性返还学费。
服务基层期满:特岗教师若工作满两年且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免试入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建议: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应尽早了解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以确保按时获得学费代偿。
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话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