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是 三年。在服务期满三年之后,特岗教师可以选择留任,也可以选择从事其他工作。
具体而言,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后的选择包括:
对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校的特岗教师,在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可以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手续,并纳入当地财政工资发放。
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也可以选择离开原岗位,从事其他工作。
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可以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优惠政策。
此外,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包括课案制作、授课、课下辅导、个性化课程讲授、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教学研究等。同时,他们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综上所述,特岗教师的服务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留任或转岗,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