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水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
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上一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的40%。
地方财政:承担剩余部分。
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的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
中央财政: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地方财政:部分地区如陕西、吉林、广西等会有额外的安家费发放标准。
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单位负责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缴纳基数为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年度考核奖励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称职每人3600元,优秀每人5400元。
免费食宿:部分岗位可能提供,具体情况视服务单位安排而定。
地区补贴:一次性发放,标准不一,如东部1.2万元,中部2.4万元,西部3万元。
学费补偿与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合格人员可享受此政策。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财政承担,相关费用纳入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录政策。
工龄计算: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工资待遇计发随之增长。
综上所述,三支一扶水利待遇较为优厚,涵盖了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具体待遇标准因地区而异,建议具体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