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体检要求通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包括一般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妇科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检查、胸部X线检查和血常规化验项目检查。女性考生还需要进行妇科检查。体检标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体检不合格情形:
血压异常:
超过或低于正常范围;
支气管扩张未治愈者;
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肝表面抗原检查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恶性肿瘤史: 有各种恶性肿瘤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结缔组织疾病:
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
视力、听力、辨色力不合格: 例如,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招聘岗位对视力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听力正常,无耳聋;无红绿色盲或色弱等。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体检项目要求,例如: 心脏听诊
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体检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费;
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会进行复检。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的内容,建议在实际体检前,仔细阅读当地的招聘公告和体检要求,以确保顺利通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