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特岗教师的待遇如下:
特岗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组成。基本工资依据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依照工作表现和岗位性质确定。
中央财政为特岗教师提供年工资性补助,标准为18960元。受援市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收入。如果当地新录用同等学历公办教师年收入低于18960元,则特岗教师工资性收入按18960元执行。如果收入高于18960元,则按当地实际标准执行,高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海南特岗教师的月薪通常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基本工资性收入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年收入水平。
绩效奖金根据课时和职务等因素计算,例如,东方市的特岗教师绩效大约每学期4500元左右。担任班主任或备课组长等职务,可能会有额外的津贴。
特岗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待遇,包含五险一金、医疗、子女教育等。部分地方还为特岗教师提供住宿、交通补贴等福利。
学校提供教师宿舍。
特岗教师在培训与发展方面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权利。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培训、考核等办法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获得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
特岗教师享有一些优惠政策,如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的机会。聘期结束后,愿意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特设岗位教师,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范围。
综上所述,海南陵水特岗教师的待遇相对较好,工资水平较为稳定,且享有与当地在编教师同等的福利待遇和培训发展机会。建议有意从事特岗教师职业的人员,可以综合考虑这些待遇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