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家属在教师去世后可以享受一系列待遇,这些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养老金或抚恤金、医疗保障以及社会保险金等。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一些地区,丧葬费用是固定的,如北京地区发放5000元,而上海则是当地两个月的平均工资加上6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教师的工资按比例确定,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补助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弟妹等,具体条件如年满60周岁或50周岁、无固定收入、不满16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教师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或符合退休条件,其家属可以享受教师的养老金。
如果教师未达到退休年龄或未符合退休条件,其家属可以享受一定的抚恤金。
教师家属可以继续享受教师医疗保障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教师家属可以享受教师的社会保险金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去世教师的家属还可以拿到养老保险和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
建议
教师家属在教师去世后,应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关待遇,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教师身份证明、家属身份证明、结婚证、教师离世证明等,以便顺利领取各项补助和抚恤金。由于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社保局,了解具体标准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