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 不是事业编。辅警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没有正式编制,属于“临时工”类型,与正式民警在编制、待遇等方面有很大差别。
尽管有些辅警岗位可能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录,并纳入事业单位考核办法,但这并不改变辅警整体上没有事业编制的性质。这些岗位通常具有特殊性,并不属于常规的事业编制警察范畴。
因此,辅警与事业编警察在身份地位、执法权限、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辅警主要是辅助警力,不具有行政执法权,而事业编警察则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行政编制,享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