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人员 不一定是事业编制。具体来说,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开展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他们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也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然而,也有信息称公安文职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他们负责公安文秘的工作以及内勤的相关工作,对公安机关内部的工作以及警务活动起到了辅助和保障的作用。
此外,公安局文职人员的编制情况并非固定,可能属于事业编制,也可能是临时工,具体取决于招聘方式、工作性质和地区政策。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 公安文职人员是否为事业编制需根据具体招聘方式、工作性质和地区政策来判断。如果是通过公开招考、考核招聘等正式程序进入公安局的文职人员,一般属于事业编制。而通过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招聘的文职人员,通常是临时工。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