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是鲁迅先生于1934年6月7日发表在《中华日报》副刊《动向》上的一篇杂文,后收录于《且介亭杂文》中。以下是该文的原文内容:
中国一向是所谓“闭关主义”,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自从给枪炮打破了大门之后,又碰了一串钉子,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以催进“象征主义”,此后是顺便到欧洲传道。我在这里不想讨论梅博士演艺和象征主义的关系,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但我们没有人根据了“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但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
在这篇文章中,鲁迅批判了当时国民政府崇洋媚外、出卖民族文化遗产的投降主义,以及革命文艺阵线内部的两种错误倾向——割断历史、全盘否定的“左”倾错误和拜倒在洋人脚下、主张全盘吸收的右倾错误。他通过嬉笑怒骂、妙趣横生的语言形式,表现了一种抨击时政、挑战强权的思想。鲁迅主张对待中外文化遗产应采取“拿来主义”态度,即批判地继承和借鉴文化遗产及外来文化,强调在继承中创新,以创造新文化。